近日,海南省政府正式下發了《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轉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如何加強規劃管控,統籌優化房地產業發展等做了具體要求。力促房地產轉型升級,適度控制商品住宅開發,構建多元化房地產產品體系。
一、優化房地產空間布局 嚴控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
《意見》強調,省住建、國土等部門要在全省“多規合一”改革中,統籌優化房地產空間布局。北部海口、澄邁、文昌一體化發展區,綜合發展居住、旅游、商業、辦公、會展等各類房地產;南部三亞、陵水、樂東、保亭一體化發展區,重點發展與旅游、文體、健康、醫療、養生結合的房地產;東部地區重點發展以旅游、會展、醫療、養生為特色的房地產;中部地區嚴格控制房地產開發;西部地區重點發展產業配套與旅游度假相結合的房地產。逐步形成特色各異、互補性強的房地產空間發展格局。
《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對海岸帶、中部生態核心區、濱水地帶以及各類保護區、重點景區、旅游度假區等關鍵區域的規劃管控,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禁止一切商品住宅項目開發建設。
要優先滿足經營性房地產的發展需要,適度控制商品住宅開發;對于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在滿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基礎上,優先發展功能齊、配套全、環境優的高品質產品,嚴格控制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
二、把好土地閘門 控制房地產開發規模和節奏
《意見》指出,各市縣政府應根據具體情況,編制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并在每年3月底前報經省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同意后公布執行。市縣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未經省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同意的,市縣政府不得供應商品住宅用地。
對已供應且未動工商品住宅用地面積較大、商品住宅庫存消化期較長的市縣,要減少直至暫停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因改變土地用途用于商品住宅建設,以及農墾用地轉為商品住宅用地的,納入所在市縣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增強城鄉規劃依法行政水平,促進商品住宅用地優質優用。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前,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容積率、建設內容和標準等規劃條件。控制性詳細規劃未經依法批準前,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出具用地規劃條件的文件,市縣政府也不得批準土地供應方案。
三、加快結構調整 構建多元化房地產產品體系
《意見》強調,各市縣要加快房地產產品結構調整,增加經營性房地產比重,逐步降低普通商品住宅開發比例,改變以住宅為主導的單一房地產產品結構,全面提升房地產產品品質,實現產品附加價值*大化。
各市縣政府要加快建立住房租賃信息政府服務平臺,加快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網上登記備案,鼓勵成立住房租賃經營機構,開展住房租賃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的經營模式轉變,將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賃市場,或轉成租賃型旅游、健康養生地產等。積極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拓寬企業融資渠道,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各市縣可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從市場上購買或租賃商品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
買海南房,找看房嗎;機場接送、專車看房;新房免傭、簽約另送大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