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就加強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管理工作發出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市縣物價、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合理確定商品住宅銷售備案價格。備案價格調整時限由所在市縣物價、房地產主管部門報請當地市縣政府研究確定。此外,《通知》特別強調,要逐步推行網上公示制度,在市縣政府信息網或市縣價格(住房)信息網進行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公示。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兩個暫停”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強商品住宅價格監管,規范商品住宅銷售行為,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要求,達到預售(現售)條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新建商品住宅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表)前,應當向所在市縣價格主管部門進行預售(現售)價格備案。已申領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表)但未辦理銷售價格備案且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所在市縣價格主管部門進行預售(現售)價格備案。調整備案價格應當重新進行價格備案。
備案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供銷售價格備案申請書;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證照(含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土地使用權證、項目施工許可證、項目規劃許可證);物業服務合同;新建商品住宅銷售標示牌和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目表;法律法規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通知》要求,各市縣物價、房地產主管部門因地因城施策,建立健全商品住宅價格備案管理協調機制,引導市場房價合理形成,切實穩定市場消費預期,增強房地產調控效果。各市縣物價、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市縣商品住宅銷售量價調控目標,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申報項目樓面地價、建安成本等因素,參照同區域、同類型、同品質在售商品住宅均價,合理確定銷售備案價格。備案價格調整時限由所在市縣物價、房地產主管部門報請當地市縣政府研究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住宅價格備案表,商品住宅備案價格要按要求實行明碼標價,嚴格執行“一套一標”,并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
《通知》特別強調,要逐步推行網上公示制度,在市縣政府信息網或市縣價格(住房)信息網進行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公示。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超出備案價格、擅自提價的,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不予發放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表、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停發后期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