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中,海南省在引進人才方面的政策密集出臺。自5月13日出臺《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后,剛過滿月,海南省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引進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人才住房保障體系進行了明確和細化。
全職5年獲80%產權 滿8年獲100%
據了解,本次人才住房保障的對象為符合《行動計劃(2018—2025年)》《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7)》要求,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全日制碩士、本科、大專畢業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住房保障方式分為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購買商品住宅三種方式。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進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供應,每人限供一套。面積標準為:大師級人才一般不超過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積,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過180平方米,領軍人才一般不超過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職工作滿5年由政府無償贈與80%產權,滿8年無償贈與100%產權。
住房租賃補貼發放不超3年
《意見》指出,在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發放方面,發放對象為2018年5月13日后引進的50歲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照執行。
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補貼指導標準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補貼指導標準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已領取購房補貼的,不再發放住房租賃補貼。領取購房補貼前,已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應扣除已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
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者將入“黑名單”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不納入本次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保障范圍。
據介紹,引進的各類人才自在海南落戶之日起購買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戶的引進人才購買商品住宅,按照當前有關規定執行。
與此同時,《意見》指出,省級人力資源部門要加快建立引進人才住房保障誠信體系,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海南),強化誠信管理。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住房租賃補貼、購房補貼或實物住房的單位和個人,除追回補貼資金或實物住房外,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列入誠信“黑名單”,由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從嚴從重處罰。對國家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處理。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