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2018年1-2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
1-2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福州、拉薩、廈門、舟山、張家口、麗水、深圳、惠州、臺州。
1–2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邢臺、邯鄲、烏魯木齊、西安、石家莊、徐州、保定、鄭州、太原、蘭州。
據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1-2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4%,同比上升6.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PM10濃度為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