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對境外來瓊人員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產生的費用,以及出現輸入病例醫療費用支付問題予以明確。
境外來瓊人員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產生的有關費用自理,具體標準和措施由入瓊口岸地海口市、三亞市、瓊海市、東方市制定。
境外來瓊人員新冠肺炎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后,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對于境外來瓊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
來源:海南日報